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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再“亮剑”,执行不停歇 | 包河法院开展“护民生、优环境”第六次执行攻坚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18 12:53:05 打印 字号: | |


 

立冬已至,执行不止。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优化“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根据合肥中院统一部署,包河法院于11月16日开展了“护民生、优环境”第六场执行攻坚活动。

 

(早晨7:30分,包河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集合完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卫根等院领导靠前指挥。)

法院的判决没有执行,意味着权利的落空,群众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信心就会动摇。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做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位执行干警不怕困难,守护人民权益,兑现纸上权利。大家准备出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卫根在执行干警出发前说道。

 

·赡养不止一种,温情多样表达

 

 “赡养老人不只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你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法官一锤定音,争执不休的三人都停了下来,其中一名男子坐在沙发上,耷拉着头,他身旁的女人眼睛直直地盯着地面。在他们对面,另一名女子仍然怒视着二人,但也不再言语。

一番沉默后,男子说道:“不是我们不愿意赡养老人,只是我某男和妹妹王某被我姐姐某女搞得实在没有办法。

“她是老人家的继女,小时候跟她妈过继到我们家的。”坐在对面的某女打断他,指指某男身边的女子。

某男没有理睬,继续说:“老人每天晚上都要锁窗户锁门,我一个大男人,不能跟坐牢一样24小时伺候着啊。”

王某接过话:“我一个月退休金3000块,房租就要800元,我哥哥也是差不多的情况,法院要我们每月各给1500元赡养费实在承受不起。”说罢,她打开手机,划拉着屏幕,给法官展示银行流水。

“《民法典》规定的赡养义务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也可以通过照顾、探望老人来履行,通俗来讲,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的话,也可以以照顾老人来代替给付赡养费。”法官说,随即望向刘某女。

某女开口道:“我父亲身体不好,一直是我在照顾的,他委托我处理这次申请执行的所有事情。最近我丈夫还住了院,我在医院和老人家里两头跑,如果他们愿意照顾老人,我可以不再要求继续强制执行赡养费。”

王某说:“我之前跟刘某女有些矛盾,一直不让我进家门。现在白天做些零工,晚上我可以照顾老人。”刘某女没有再辩解,同意了。

某男说:“我住的太远,照顾老人不方便。我今天凑了些钱,先给一部分之前欠下的,剩下的我这两个月慢慢还。”他掏出来一沓现金,递了出来。某女接过去,点了点,装进腰侧的皮包里。

“即便按月给付赡养费,你也应当定期探望老人,你明白吗?”法官问某男。他别过脸去,默默点了点头。

“既然都讲好了,那剩下的不麻烦法院了,我们几个自己再具体安排。”某女站起来,转身走出办公室。某男和王某也慢慢起身,蹒跚地走出去,关上了法官办公室的门。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的社会,老人的赡养纠纷问题具有普遍意义。从本案来讲,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应尽义务,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包括但不限于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赡养纠纷多样且复杂,执行处理这类纠纷时,本案执行法官充分考量被赡养人的身体情况、日常生活水平、当地消费水平、赡养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和收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充分衡量法律的尺度、伦理的限度和情理的温度。

 

·劳动报酬执行难 时隔五年终履行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017年申请人经被执行人介绍前往某公司承建项目从事安装事宜,明确约定了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事宜。等到项目结束后,被执行人并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提起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案件处理中,本院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属于涉民生的小标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通过网络查控、线下扣划等方式全方位监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强调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双方握手和解,案结事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农民工为主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在执行此类案件,有几个难点:第一,找被执行人难。一方面,建设工程领域违规转包现象普遍,经过层层转包,导致农民工根本不知道工程的真正承建方,只知道包工头。另一方面,大多数公司大都为皮包公司,等到具体执行时早已人去楼空。第二是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难。大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懂得财产保全,也不知道留意收集公司的财务信息等财产线索,加大了执行难的问题。民生连着民心,涉民生案件直接关系到弱势群体的生存问题,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司法为民的贯彻落实。包河法院一直把“关注民生、司法为民”作为执行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院将涉农民工、工人工资案件作为攻坚重点,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采取灵活高效的执行方式,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下一步,包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站稳人民立场,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达到执行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不断提升执行实效,不断推动新时代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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