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包河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主任孙艳带领档案室工作人员前往包河区商务局,为该局妥善接访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年前,区供销社与某房产公司共同开发房产,部分房屋分给了供销社职工居住。2004年,该房产公司申请破产。但因该公司曾将一名职工的房产登记在了他人名下,并进行了抵押。至今该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导致该名职工常年上访。在区供销社并入区商务局后,该职工一直向区商务局反映情况,希望该局可以解决他房屋产权登记的问题。
区商务局为切实解决该名群众反映的问题,决定从法院原始破产案件卷宗中查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近日,在区商务区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包河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从成千上万的案卷中反复查找,最终找到了这份17年前的破产案件卷宗。3月24日下午,孙艳带着档案室工作人员将区商务局所需要的相关材料送到该局,并现场为该局提供详细专业的法律解答。
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明对法院的热心帮助表示了感谢,并对法院不辞辛劳办实事给予了充分肯定。
多年来,档案室在为审判执行工作做好服务的同时,每年为当事人办理调档接待约3200人次,热情周到的服务,受到当事人广泛好评。今后,包河法院综合办公室还将将继续把“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贯穿工作全过程,为民解忧,为民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