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维护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奖勤罚懒、奖优罚劣,12月5日上午,包河法院全体聘用人员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望湖校区开展年终技能考核测试。
本次考核分为书记员与法警两类。
书记员类
上午9:45,所有参加书记员考核的聘用人员将会在学校的计算机机房内进行速录技能考核。
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的考生们已经全部准备就绪,摩拳擦掌,信心满满!本次考核的考题是一份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书记员们需要根据广播中播放的判决书内容进行同步记录。在一片“噼里啪啦”的打字声中,考核正式开始。
本场考试时长30分钟,按照每分钟正确字数划分考核成绩线:以速录技能70字/分钟为及格,及格分24分,70—80字/分钟加3分,80-90字/分钟加6分,90字/分钟以上的得满分。60-70字/分钟扣3分,50-60字/分钟扣6分,50字/分钟以下的不得分。
法警类
与此同时,教学楼外的操场上正在开展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男子10米*4往返跑和俯卧撑,女子10米*4往返跑和仰卧起坐。本次司法警察考核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分标准得分,及格计24分,评分标准60-70分加3分,70-80分加6分,80分以上得满分;评分标准50-60分扣3分,50分以下不得分。
上午10:30,全部考核结果统计完毕,技能考核圆满结束。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院政治部将在最短时间内对成绩进行分析分类,并在全院公布。
下一步,我院还将进一步细化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提升整体队伍素养,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可持续的聘用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