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避免和减少社区矫正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9月3日下午,包河法院积极参加了在包河区社区矫正中心举办的“包河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回访帮教活动”。
活动中,包河法院未审庭庭长王金丽与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进行了一对一谈心谈话,全面了解了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学习生活、思想转变、心理状态等诸多方面的情况。
王金丽在看到眼前这些稚嫩的脸庞时,感慨良多,“他们都还是一群孩子,在年轻气盛的时候走了歪路,法院要做的不仅仅是作出一纸判决,还要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重新走入社会。”
在帮教讲话中,王金丽勉励未成年矫正人员积极放下思想包袱,告别过去,展望未来,自立自强,勇于担当。人生之路漫风霜,任性少年行止狂。浪子回头实可贵,朝天大道向前方。她希望,所有的未成年矫正人员都能以实际行动回报亲人的不离不弃,回报社会的关心关爱。
参加了回访帮教活动的未年人矫正人员们诚恳表态,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会积极接受思想教育,今后也会遵纪守法,不再让父母操心,不辜负社会的期待,成为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人。
在随后的包河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检查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如何整合社会资源,通过社会联动,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为他们解决生活、学习和就业中存在的困难,真正做到惩罚、挽救和帮教的有机统一,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解决思路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