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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岗】不忘初心 和谐司法的探索者
  发布时间:2020-05-27 08:26:24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展示党员风采,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党性实践活动搭建平台,包河法院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为激励广大党员人人争先创优、当表率、作贡献,包河法院专门开设“党员先锋岗”专题报道,为大家介绍这些在一线奋斗的优秀党员法官们。本期,为大家介绍的是第三党支部党员、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主任丁爱民。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1983年8月,从学校毕业分配到区法院工作的丁爱民,在审判和其他岗位上一干就是近四十年,从一名二十岁充满着梦想的年青小伙,变成了老成持重年过半百即将退休者,从一个法律门外汉逐渐成长为有一定法律理论和实践经验,党龄也已达三十多年的老党员、老法官。近四十年来,他从书记员、助审员干起,一步一个台阶,多个岗位上的磨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使他深深感到以和谐司法对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几十年来,他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初心,在和谐司法的道路上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老百姓的困难就是自己的困难

丁爱民常说,一个案件对我们法官来说可能就是许多案件中的一个普通案件,但对老百姓来讲,就是他们家庭中的大事。要把老百姓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处理,马虎不得。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在担任审判监督庭庭长的五年中,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让申诉人有理说在庭上,有证据举在庭上。通过听证,有错误的判决和调解则坚决予纠正,无理的申诉缠诉则依法驳回,特别是不让一些“老赖”们的目的得逞。通过这种“阳光听证”,很快使过去无序申诉的状态得到了有效改变。

在审理重审、再审案件中,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纠错,不护短,不怕得罪人。在处理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三兄弟合谋背着弟媳将父母的遗产住房通过法院调解给了弟弟,后弟弟又将该住房擅自卖给他人,弟媳发现后多次到法院吵闹,并到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上访。丁爱民接手该申诉案后,一方面多方做弟媳的思想说服工作,一方面向审委会汇报后予以再审。后又配合其他业务庭在离婚案中将事件作了妥善处理。

在审判监督庭中,他每年亲自评查的案件就达近千件,同时他还完善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析制度,对评查评析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公布,总结经验教训,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将和谐司法理念贯彻到具体审判工作中

2008年5月,丁爱民被调整到刑事审判庭担任庭长,在这个岗位上他一干就是十年。面对逐年增多的刑事犯罪,面对一张张既可恨又可怜,且其中大多数还十分稚嫩的犯罪者面孔,面对被害人愤怒的眼神,面对犯罪者亲属自责的泪水,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通过一段时间的办案实践和思考,他认为,造成犯罪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既有犯罪分子本人素质不高,家庭教育不当等的内因,也与整个社会尚处于转型期,城市化的过程使大量年青人生活在城市,各种诱惑甚至不健康的东西较多等的外因有一定关系。他感到,作为一名基层刑事审判工作者,只有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基本政策,只有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踏踏实实的做好毎一项工作,认认真真地探索和实践毎一项措施,才能达到惩罚犯罪,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保护受害人,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面的良好效果。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他不仅仅就案办案,在依法惩罚的同时,他还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庭审平台,多与被告人家人沟通,多做释法析理和教育感化工作,并在全庭创建了庭审中的释法析理环节,即在法庭调查、辩论之后,法官结合案情,通过对相关法律的释明,情理的论述,使被告人充分认识到犯罪给自己、家庭和受害人带来的痛苦,改恶从善,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与社会的对抗甚至仇视心理,最大限度地转化消及因素。这项措施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好评。如在审理民工程某其伤害案中,被告人程某其认为其是在被害人父子二人先动手的情况下,被逼进行的自卫。丁爱民在庭审中,详细地解释了法律关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互殴中各行为人的责任,使被告人程某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伤害了他人,当庭痛哭流涕,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表示认罪服法,今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审理好附带民事案件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这既要求审判人员认真慎重地审查刑事部分,同时还须耐心细致,注意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去做好民事部分的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使受害者不至于“既流血又流泪”。他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死者亲属因失去亲人而情绪十分激烈,双方多次在公安、检察机关吵闹,同时在赔偿上也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并声称如达不到目的就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在案件审理中,他首先将死者的主要亲属通知到法院,让被告人亲属当面赔礼道歉,然后通过律师在调解前反复释明有关赔偿的法律规定,分析如不调解则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庭审中,由被告人本人当庭向被害人亲属道歉,尽力消除对立情绪。通过真诚而耐心的思想工作,使死者的主要亲属感到法官是在真正为他们着想,是既公正而又富有人情味的。取得了受害方的充分信任后,他又通过双方律师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了各方都比较满意的协议,赔偿款项也一次性到位。事后,双方的主要亲属均对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多次表示感谢。他办理的刑事附民案件很少需要判决,调解率达70%以上。

不忘初心,勇于担当,起到带头作用

几十年来,不论是在什么岗位,他都能带头办大案、难案,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在刑庭,他成功办理了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原阜阳市颍泉区政协主席赵德才受贿案、原中铁四局工会主席刘同铎等受贿案、王剑英等六人“法轮功”案,参审了王丽娟等四十二人传销案等。在行政审判、审判监督庭,他又成功地处理了省高级法院指定处理的李某芬与中科大近二十年的人事纠纷申诉再审案。2019年底,因全院机构改革需要,他从部门负责人岗位上退下,调整到综合审判从事民事案件一审审判,此时,他手上还有近40件各类再审、发回重审的“骨头”案件没有审结。有的人对他讲,你都是快要退休的人,又何苦还办这些疑难的案件。可他说,难案难事总要人去处理,自己要站好最后一班岗,不能当“逃兵”。几十年来,无论在什么审判岗位,他总是带头办难案、疑案,并努力将案件办成“铁案”,他所在的业务庭各项工作总是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得到了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坚持廉洁公正执法

丁爱民常说,打铁还得自身硬,公正廉洁是执法生命线,他要求庭内同事们充分认识到工作再辛苦,成绩再大,如果廉洁出了问题,一切将归于零。他在审判工作中,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要求大家平时工作再忙,也要挤时间参加院里开展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想廉洁之好;二是要求大家守住法律的底线,道德的底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严格遵守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严格院、庭长监督,凡重大疑难案件要向院领导和审委会汇报,一般案件由承办人和合议庭负责,庭长把关审批。

在多年的工作中,无论大案小案,他都牢记和谐司法的理念,努力给当事人一个公正,当事人也还给他对法律和法官的信任。正是他一如既往地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才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综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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