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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审执工作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研讨会在包河区法院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0-04-29 10:04:04 打印 字号: | |

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依法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4月28日上午,由包河区政府主办,包河区法院承办的“加强金融审执工作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研讨会在包河区法院举行。包河区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李炜,包河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李香贤,安徽省委党校教授、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安群,包河区法院院长胡权明,合肥市中院民二庭庭长王丽,包河区50家金融机构代表以及包河区法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强化金融管理  审慎应对金融风险

开幕式上,胡权明在致辞中表示,为顺应包河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跨入滨湖、高铁、地铁、临港“四个新时代”,包河区法院将滨湖法庭打造成以审理金融案件为主的特色法庭,对接包河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关于如何加强金融审执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他提出: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要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四要丰富公正司法途径;五要形成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六要加强金融审判宣传。

李炜在讲话中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则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根本,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及时处置风险隐患,促进金融健康平稳运行。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防范金融风险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涉金融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破解难题。

王丽在讲话中指出,伴随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法院涉金融风险类案件产生七点变化:案件类型逐渐增多、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涉众案件不断涌现、金融欺诈时有发生、知名企业频频爆雷、金融犯罪有增无减以及执转破案件越来越多。针对以上变化,她提出,要更好的发挥金融审执工作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保障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构建稳定、可期、和谐、法治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深入理论研讨  切实维护金融秩序

在随后的研讨会上,包河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龚林、包河区法院滨湖法庭庭长杨芳、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曹迎红、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玕、包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朱传银分别从政府、法院、金融企业等不同角度进行了主题发言。

在交流互动过程中,参会人员围绕金融审判、金融执行以及包河区金融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实务问题,点评嘉宾一一进行了回应。

最后,安群作嘉宾点评。她用三个关键词:讲政治、勇创新、再提升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点评。她认为,社会各界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行动与党中央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包河区法院设立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在职能、定位和工作机制等各方面重塑升级,这是包河区法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创新之举,也是主动加入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担当之举。此外,本次研讨会的举办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创新举措之一。她还分别对法院、金融企业及政府就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了一些富有前瞻性的建议。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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