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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裸奔,又要自刎!执行法官:你可消停点儿吧!
  发布时间:2019-12-05 11:07:29 打印 字号: | |

11月15日上午,包河法院干警前往庐阳区森景大道1号紫桐新村,对一套已经被拍卖成功的房屋依法清场。

本院受理韦某勤申请执行樊某涛、郑某霞、聂某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8年9月13日查封被执行人樊某涛、郑某霞共有的位于合肥市庐阳区森景大道1号房产一套。经网络询价,涉案房产价格为64万元,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异议。2019年2月13日本院经“京东网”网络拍卖涉案房产,竞买人陈某以622000元竞得上述房产。被执行人郑某霞已确认房产被拍卖,并收取了买受人陈某垫付的1万元搬家费。可郑某霞至今拒绝搬离涉案房产,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劝其主动搬离都没有成功。

当执行法官上前敲门时,房内的郑某霞始终不愿开门。执行法官盛利、张文曦、余振海、部分执行干警、当地街道工作人员以及大杨派出所民警全部在场!

当开锁公司的工作人员准备上前开锁时,屋内的郑某霞打开了门。

开门后的郑某霞先是脱衣威胁,被执行法官及时阻止。没想到这个被执行人又转身冲进了厨房,拿了把刀,抵着脖子,以自杀威胁。执行法官盛利好言相劝,才将其安抚到沙发上聊天,趁被执行人郑某霞不注意的时候一把将刀夺下,强制清场。

一声呼痛又将大家的心提了起来,执行干警谢忠余:“她咬人!”其他干警从谢忠余手中接过被执行人郑某霞,扭住,送到警车上。

就在此时,被执行人郑某霞的妈妈闻讯赶来,坐在地上妨碍执行。经过执行法官一个多小时的劝说,被执行人郑某霞的妈妈终于离开。清场工作有序开展。据悉,被执行人郑某霞室内的物品已经登记搬离至为被执行人事先租赁的房屋内。上午11时许房屋强制清场完毕。

被执行人郑某霞到本院后对其暴力对抗强制执行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本院考虑到郑某霞已悔过并且还有11岁的孩子要照顾,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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