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指挥中心召开了人民陪审员见面会暨工作安排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传银出席会议。
会上,朱传银首先传达了安徽高院董开军院长在调研包河法院时提出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活动先行先试”的要求,积极尝试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
随后,朱传银就人民陪审员工作作出安排。第一,明确陪审员工作范围和职责。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听证会,可以开展执行案件的前期工作,如被执行人身份验证、网络查控、简易文书生成、文书邮寄送达、文书上网等。第二,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陪审员权益得以保障。通过解读《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告知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登记陪审员可用于陪审工作的时间,执行局将安排专人进行工作分配,确保做到陪审员工作量均衡。第三,加强沟通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人员,具有阅历丰富、思想先进的特点,可以在执行工作中发挥好自己的职业优势,提供新视角、新思路。
最后,刘锟向全体人民陪审员介绍了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及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提倡陪审员积极向社会宣传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人民法院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