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执行局120办公室的电话响起,电话那头传来合肥宝波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的声音:“杨法官,你下午在单位吗?我们公司几个人去给您送一面锦旗,感谢你们执行局的高效执行,付小剑(化名)已经将钱全部还给我公司了!”
事情还要从2015年说起,被执行人付小剑当时从宝波公司购买了机械设备若干,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尽管欠款数额不大,但是其行为已经让宝波公司非常苦恼。
2018年,宝波公司向包河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调解,付小剑承认欠款事实,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可付小剑还是没能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宝波公司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和孙某第一次电话沟通时,孙某说:“我公司成立时间不久,也是第一次将客户起诉到法院,其实我们也不想这么做,现在生意比较难做,客户资源更是不好开发,要不是付小剑这么多年一直不履行,并且带坏了其他一些人也跟着后面拖着货款,公司不想和他搞成这样。恳请法院帮助我们……”
“你放心,现在法院的执行措施已经很完备,我们会给被执行人进行限制高消费,必要时需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查询资产,约谈。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会予以罚款、拘留。”承办法官回复到。
强制执行期间,付小剑主动将全部货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并交纳了执行费。
孙某感慨地说:“现在付小剑将货款全部给完了,是法院执行力度的体现,由于给他上了黑名单,现在很多以前欠我们钱的人纷纷都把钱给了,他们基本上都是欠几万块的人,我估计都是不打算还了,当得知如果上了黑名单将来影响会很大后,都比较忌讳,所以跟公司主动进行了联系,本来觉得打官司很麻烦,而且最后不一定要得到钱,谁知道法院的执行效率这么高,真心感谢!”
据悉,近年来,包河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主题,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积极探索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方法、途径,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办案环节量化优化办案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努力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和谐、有序、健康、法治的司法环境,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