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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9-05-15 09:53:39 打印 字号: | |

为传达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5月15日中午,包河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先友主持。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及中层以上正副职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院扫黑办主任凌圣荣宣读了包河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接移交问题及建议清单整改方案,并通报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三次工作对接会情况。

随后,孙先友副院长传达了省、市、区领导讲话精神,以及包河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对包河法院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落实工作要求;二是对以前审理过的案件逐一核查,积极报告黑恶势力线索;三是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过程;四是多措并举,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胡权明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专项斗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要严格贯彻“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各部门要高效率联动、密切配合,加大惩处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以及背后保护伞、保护网;三是要进一步做好深挖彻查。认真抓好“三长背书”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正在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一深挖彻查,追踪是否存在漏罪和“保护伞”,并根据要求签字背书,及时报送中院和区扫黑办;四是要进一步做好线索摸排。结合已侦破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相关信息,对涉及本院审执结以及在审在执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逐一排查,积极发现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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