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合肥市习友路小学部分师生应邀参加包河法院与包河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新年“迎进来”法制教育活动。
同学们首先来到了包河检察院,参观了法制教育室,观看了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展板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片。并认真听取了检察员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讲解。
随后,师生们来到包河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法庭。讲解员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审判法庭反向圆桌式布局及相关名言警句,同学们则拿起法槌以审判员的身份亲身感受了未成年人审判法庭庄严而温馨的氛围。未审庭副庭长王金丽首先向师生们介绍了包河法院未审庭在保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并结合一些学生们感兴趣的案例,以法律条文为基础深入浅出的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充分调动起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王金丽副庭长表示,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入手。青少年应树立正确的社会观、价值观,积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让人生不逾轨。到场师生均表示此次活动不同于以往的法制宣传,跟随检察员、法官走进检察院、法院,更直观的了解了司法程序,在同学们幼小的心灵播下法治的种子。
此次活动是包河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方面所做的创新性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