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生,男,1983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2010年经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至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并一直从事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2012年7月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3年10月选调至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被分配在滨湖人民法庭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2015年12月被包河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并继续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因为一直以来的坚守基层审判一线、辛勤工作和出色业绩,2016年11月通过员额制法官遴选,成为第一批入额法官。
周文生同志自2013年从巢湖市人民法院选调至我院后,一直扎根本院唯一的派出基层法庭--滨湖人民法庭,时间一晃就是五年,但他不改初心,任劳任怨,立志为中国的司法事业奉献一生,始终在最平凡的基层岗位上认真履行着一名共和国法官的职责。近五年来的综合办案得分一直在全院民商事法官中名列前茅,其中2014年共受理案件255件,审结案件244件;2015年审理案件356件,结案数337件;2016年度审理案件412件,结案数324件;2017年审理案件数413件,结案数348件;2018年至今审理案件数339件,结案240件。他用自己出色的工作业绩践行着最高院提出的又好又快的办案理念,也用自己的言行举止展示出共和国法官的风采。他在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力求做到最好,全力以赴让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都能从个案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宣传和推广法治的精神和司法的公正。因为他勤恳工作,业绩突出,连续多年获得“办案能手”、“服务标兵”、“全市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滨湖法庭也多次荣获“全市优秀法庭”、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扎根基层,脚踏实地,为中国法治事业奉献青春
周文生同志多年来奋战在基层第一线,不论何时何地,他总是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对于他来说,公正、高效、廉洁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他始终以过硬的审判能力、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不知疲倦的勤奋精神,扎扎实实为滨湖新区的群众处理纠纷、排忧解困,同事们都笑称他是“一块放在哪里都发会发光的金子”,他自己打趣说“哪儿是什么发光的金子,不过是块又臭又硬的石头罢了”。
是的,正如他自己所说 ,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同事们以及在他手上办过案件的当事人、律师都知道,周文生素来不办金钱案、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他为人原则性极强,绝不让一个不公正的污点,留在自己的法官生涯中,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守法律人的信仰,树立起了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法官形象,赢得了当事人和代理人的信任和赞扬。很多当事人为表达谢意,多次向他赠送锦旗,都被他婉言谢绝,因为在他心里依法、公正、廉洁办案是一名法官必须坚守的底线,哪怕是一面锦旗也可能触碰这个底线,可不就是一个块“石头”么?
近年来,随着滨湖新区日益发展,新类型的案件纠纷层出不断,案件量不断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尤其在法庭的女同事休产假,另外一位青年男干警调动到包河区委组织部的时候,他不计得失、不挑轻重,扛起了法庭的重担,他的新收案件在全庭向来数量最多、难度最大。近两年,法庭人员流动较大,但他始终坚守岗位,撑起滨湖法庭的主要审判工作。对待工作,他只注重轻重大小,不分彼此厚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审结案件,多年来,他正是用无数个“5+2”和“白+黑”,滨湖法庭办公室的灯火通明,去积极追求他所信仰的法治梦想。他也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信任和尊重、同事们的交口称赞。
2015年6月,他的女儿出生了,周文生法官考虑到工作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在征询妻子和母亲的意见后,就把妻子和孩子送回庐江县农村老家交由老母亲照顾,自己仍然奋战在审判第一线,连续五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几乎以法庭为家,常常在办公室制作裁判文书到深夜,困了就直接倒在了办公室的沙发上,有时实在思念老家的妻子和襁褓中的女儿,他就驱车赶回庐江,看一眼家人,第二天清晨再起早赶回法庭,数月如一日。他说:“好几次在高速公路上,眼皮都在打架,在服务区休息了一会儿才敢继续走。”有人问他既然这么累,又怎么能坚持下来呢?他回答说:“身体虽然感觉到疲惫,但是能在法官的岗位上,把公正司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中国法治事业奉献清楚,我感到很满足,这种满足感支撑着我,走下去……”
紧抓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升华党性修养
首先,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不敢放松学习,深知从理论到实践,需要从法律殿堂走出来的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精益求精,从装订卷宗、填写诉讼材料,到庭审记录、送达文书,再到主持庭审、合议案件、制作文书,等等,在这些具体的办案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和积累经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除参加院里组织的主题活动学习以外,他还通过自学加强基本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在参学和自学活动中,能学有所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并能将学习的经验体会写成总结交流材料,来指导实践工作,使自己的审判工作不偏离方向,不断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其次,注重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作为一名法官,面对纷繁多变的社会,只有积累了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办案经验,才能审理好每一起疑难复杂案件。所以面对当今法律更新交替快、法律解释日新月异的现状,他努力做到了坚持学习,有自己严格的学习计划和具体安排,保证专业知识的更新,确保自己能全面掌握与办案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同时通过理论知识学习与审判工作实际相结合进行检验和总结,不断锤炼和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
最后,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做中国司法事业的践行者。2015年3月,他参加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市法院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讨论会,并提交《崇法尚德,公正为民,做中国法治事业的“燃灯者”》讨论稿,赢得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通过学习宋鱼水、陈燕萍、邹碧华等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找出了自己与他们的差距,寻找出了他们的感人之处和精神所在,同时深刻地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官,用自己的法治思维和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化解社会矛盾,引领普通公民的法律思维。
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清正廉洁,秉公司法
他注重案件质量,追求公正与效率,使他赢得信任,收获赞誉。一是坚持庭前有了解,庭审有准备,做到事半功倍。面对如潮水般不断涌来的案件,总是加班加点,利用休息时间认真阅卷,了解当事人的诉请和争议焦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如因滨湖新区房价暴涨,引发了大量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他对该类型案件进行总结分析,分为普通商品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存量房等几种类型,并进行细化,形成十几种判例类型,方便同类案件事实的查明和处理;二是强化庭审质量,尽力查明案件事实,做好案件释法析理工作,真正做到胜败皆服。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类型案件,通过现场勘验、鉴定评估、调取相关单位卷宗材料等方式收集证据,还原案件事实,并通过多次庭审进一步固定证据及案件事实,做到程序和实体公正并重。尤其对于很多没有委托律师的当事人,他都当庭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告知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很多当事人开完庭后都感叹道,“周法官的庭审简直就是一堂鲜活的法律课!”,他笑着说道“很多老百姓以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实际上,老百姓讲的、信的正是一个‘理’字,其实法律当中包含的正是做人做事的‘道理’啊,我希望你们不仅仅是通过这个案件的审理来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更希望你们今后都能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有的人问他,“你这样子开庭时花这么多力气去普法,不累吗?”,他解释说“说实话,的确花了很多精力,但是如果我们通过庭审去做好普法工作,去把法律规定明明白白地告诉老百姓,把道理解释清楚,远比只在判决后再去给当事人作答疑工作效果要好得多。”三是重视庭后调解,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对症调解,婚姻家庭类和继承类案件,有缓和余地的,从情感切入点入手,春风化雨般化解矛盾;针对不同的矛盾特点、不同身份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疏解当事人的情绪,缓和当事人的矛盾,使许多剑拔弩张的当事人,经他调解疏导,握手言和。有人问他,为什么工作这么严谨细致,他说,“既然在这个岗位上,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做一个有良知、有担当的法官。”
谨言慎行,注重细节,塑造良好的法官职业形象
他常常说,作为一名法官,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诠释着这个时代的法治精神,我们是法治时代的引领者、法治的守护人,我们有责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守护和践行法治。在生活中,他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平等相处,以诚待人,不趋炎附势,不欺上压下,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对于周文生同志来说,法官的形象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和法律的威严,在办理案件和接待当事人时,他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坚持公正、廉洁的言行准则。 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以诚待人。每一位法官,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通过我们的一言一行,铸就了中国司法事业的进步,也塑造出法官公平正义的职业形象。他坚持学习,精研业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弘扬正义,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了司法形象。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他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法官,他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廉洁司法,力争做到在每一起案件中体现法律的正义。
他每天总是来得很早,走得很晚,没有赞美和掌声,他是一个平凡的法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怨无悔的坚守,他又是如此不平凡。正是有着新时代法官的坚守和素养,他无怨无悔的燃烧着自己的青春,用庄严的国徽和执着的良知,扛起心中永恒的天平。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负着中国司法事业的使命和责任,他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去做好每项工作,努力成为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在中国法治事业新的征程中,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坚定法治理想与信念,公正、廉洁办案,甘做“燃灯者”,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贡献全部的青春和力量。